【编者按】为加强新提拔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意识,日前,我县组织75名新提拔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实境教育和廉政提醒谈话活动,通过打预防针、敲警示钟,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筑牢廉洁高线和党纪国法红线。活动结束后,参会人员撰写了心得体会,现将部分心得体会刊出。
严以用权 廉洁从政
——塘河街道党工委书记 黄坚
5月14日,县纪委组织全县新提拔的75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先来到市尚德昭廉教育馆,参观“勤廉楷模、德厚流光”“前车之鉴、警钟长鸣”等展厅,聆听工作人员讲解,观看反腐倡廉图片和视频。之后,县纪委胡铭书记还对新提拔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集体谈话。这次活动既是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的有效手段,更体现了县委关心爱护干部的实际行动。通过认真参与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我谈谈对自己感触最深刻的一点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权力意味着责任,这个重要论述直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要求自我、廉洁从政的核心,为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也是各级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行为准则。我认为,作为新时代的党员领导干部,只要能真正做到“严以用权”,就能够练就拒腐防变、金刚不坏金身。
一、始终牢记法大于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权不能大于法”基本行为准则,必须畏权、慎权、敬权。我认为,作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政治建设入手,把强化法律知识教育作为规范权力运行的基础,抓学习抓教育抓素养;在权力运行上,要给权力划红线、布雷区,健全织密制度的笼子,让法律的约束像影子一样,时时跟随,确保办任何事情都不超出法律的范围。
二、始终牢记依法用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党员领导干部更应以身作则,争做尊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要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带头尊崇宪法和法律,敬畏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要以学立身,打牢法治理念的思想基础。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武装头脑,夯实依法执政的思想基础;要切实把法治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把依法治国落实到方方面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真正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始终牢记权为民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依归,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最高标准,而不能当官作老爷,甚至为个人牟取私利。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为民掌权、用权为民,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用权,把权力始终用在为人民服务上;坚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决不为个人和小团体利益滥用权力;敢于同践踏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真正把“用权为民”落实在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执政行为中。
四、始终牢记权责对等。有权须有责,权责须对等。权力注定是“风光”与“风险”并存,可以说,哪里有权力,哪里就可能有拉拢腐蚀的陷阱,要时刻牢记权责对等,把责任挺在权力之前,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审慎对待权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切实把担子挑起来,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有效防控施政风险,自觉主动履行责任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时时牢记共产党员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献身、而奋斗的,只有树立起权责统一的施政理念,才能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