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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3+3”工作举措督导专项活动开展
发布时间:2020/3/26  文章来源: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作者:吴丹 薛亚雄  点击数:675   分享按钮

  为全面规范县公安局公务用枪管理使用,杜绝公安机关内部安全漏洞,近期,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推进“3+3”工作举措,以“三集中三统一”为抓手,督导县公安局开展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将公安队伍内部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集中学习,统一思想。公安部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内蒙古大兴安岭伊图里河森林公安局一民警持枪杀人案有关情况的通报》,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县公安局集中学习该通报的内容,并且以此案为鉴,举一反三,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县公安局各部门认真学习该通报,将通报内容原原本本传达至每一个人,统一全体民警的思想,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

 

  集中督导,统一步调。为了进一步防止通报的类似问题发生,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公安局督察、治安等部门成立了联合督导组,在全县各派出所开展了一次公务用枪管理使用专项治理活动,督导组制定详尽督导计划,及时掌握专项活动开展进程,县公安局所有部门按照督导组的工作计划,统一步调,接受专项治理的督导。

 

  集中梳理,统一问责。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梳理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出现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将问题集中通报给县公安局的相关领导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排查整改不到位、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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