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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公交公司“四个一”强化“5·10”廉政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0/5/20  文章来源: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作者:徐俊 徐春静 游晶晶  点击数:740   分享按钮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廉洁自律意识,建湖县城乡公交公司以“5·10”训廉日为契机,扎实开展“四个一”活动,着力推动全体党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发展氛围。

 

  一是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集中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及省、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党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加强政治监督,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按照局党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公司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所属干部职工,逐层逐级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心谈话,自觉排查在吃喝上、交往上、车轮上及其他方面存在的不良风气问题,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三是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积极发挥“学习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组织党员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巡视利剑》,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使广大党员自觉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从严律己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是开展一次廉洁承诺。对照局党委《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自我排查,切实制定整改措施,由公司领导带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一次廉洁承诺践诺活动,保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在吃喝上、交往上、车轮上及其他方面存在的不良风气强化整改、坚决纠正,以实际行动推促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成为公司的工作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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