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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举措强化审查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3/31  文章来源:第一审查调查室  作者:蒋茂龙  点击数:2689   分享按钮

  近年来,建湖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工作,自觉将其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的关键环节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狠抓案件查处,运用得力措施,切实推动审查调查工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每年对审查调查工作实行责任清单管理。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通报分析审查调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强化压力传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文明办案意识,随案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查办案件。聚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等“五个专项工作”,紧盯行政审批、规费收缴、建设规划、监督执法等重点环节,全面排查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工程推进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显著成效。

 

  三、实行跟踪督办机制,着力提升办案效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改进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建立实施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机制,对线索办理进行及时调度督办。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动态管理问题线索台账,实时跟进办理进展,对标办结时限,向承办责任人发放督办单,及时提醒、督促,确保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处置。

 

  四、加强全程指导管控,切实提升办案质量。采取以会代训、跟案专训等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能力。不断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一案双查”,突出做好安全管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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