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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监督检查室:探索监督检查室与 派驻机构的协作联动
发布时间:2020/4/3  文章来源:第五监督检查室  作者:成兴鑫  点击数:4628   分享按钮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监督新路径,近期,建湖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联系越来越紧密,在强化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的协作配合上写下以下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合力的建议:

 

  强化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工作。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力量。监督检查室在具体业务处理方面较为专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日常监督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协调统筹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力量建立审查调查、财务、法律等领域专业人才库。二是建立健全交流协作机制。在室(组)务会、月度工作例会的上,建立定期交流会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监督检查室定期协助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进行生态评价,对照驻在部门年度重点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牵头组织面上的专项监督,完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机制,完善会商审议,建立会商审议制度。

 

  强化监督检查室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把关。一规范业务把关审核。派驻机构在收到问题线索后,按程序将初核方案及处置报告报监督检查室审核后再呈交领导审阅,监督检查室在发现错误及时指出并退还修改。二强化联合处理效能。在反映问题严重、情况相对复杂的信访件中,经分管领导同意,由监督检查室牵头,从专业人才库抽调人员成立核查组,开展联合办理,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形成“同频共振”高效闭环。三培养业务骨干力量。针对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检查组实际情况,经常性开展对口业务学习,或经分管领导同意,由派驻机构指定组内成员至监督检查室跟班学习,熟练各类业务工作,培养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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