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通过“三查三促”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教育警示、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的治本功能,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一是以查促教。坚持“双通报”制度。在案件查办结束后,在发案单位召开一次专题案情通报会,印发案情通报或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材料,在全系统内开展生动有效的警示教育;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通过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纪,真情忏悔,在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大会进行曝光通报,对全县干部进行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活动,充分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加各级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
二是以查促建。坚持“双报告”制度。案件查办结束后,完成一份调查报告外,积极帮助发案单位查找体制、机制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成一份案件剖析报告,帮助发案单位进行建章立制,真正做到查处一起案件、发现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是以查促管。坚持“双回访”制度。在案件查办结束后,对发案单位进行两次回访,首次回访与发案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反馈发案原因剖析和提出相关制度建设要求。第二次回访检查评价发案单位相关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检验查案工作治本功能发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