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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案安全员的“三重门”
发布时间:2020/10/26  文章来源:  作者:李昂  点击数:78490   分享按钮
 

留置案安全员的“三重门”

任何留置案件都要经历案件初期,案件中期,案件后期,作为跟随整个案件的安全员,也要紧跟着跨过这留置案件的“三重门”。近期有幸作为安全员参与了一起留置案件的办理,这使我这个纪检监察战线上的新兵对于安全员的职责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案件初期,对象面对组织审查调查难免会有抵触情绪,心理变化较大,此时安全工作压力较大。一要做好留置室的安全检查,譬如有无遗忘在留置室内的可能造成对象自残自伤的物品,留意任何细微之处,甚至汤水的温度,食物的软硬等,确保对象绝对安全。二要注意对象的身体状况,配合医生做好体检及用药。三要时刻留意对象的情绪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向案件负责人汇报。

案件中期,此时对象已经认识到自身错误,开始交待自身存在的问题,但狐狸总是狡猾的,会有很多不配合的地方,此时安全员难免会对留置对象产生厌恶情绪,但是切不可将这种情绪带到每天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省纪委的要求保障对象的各项基本权利,同时配合好内审人员的各项工作。

案件后期,此时对象已留置一段时间,可能出现抑郁或烦躁情况,安全员要注意对其情绪适时的疏导。由于相处已有一段时间,对象很可能会向安全员询问关于自己案情的一些问题,安全员此时要注意案件的保密要求,不可泄密。

   审查调查谈话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作为安全员一定要严守这条底线,对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法律、法规、制度要熟练掌握,对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要学深悟透,对审查调查安全的规定要了然于心,真正成为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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