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县委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铭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孙红宣布县委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
胡铭指出,一要深刻认识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推动建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二要精准把握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的监督重点。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十六字方针,摸清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检查营商环境建设面临的重大隐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发挥政治巡察作用。三要切实提高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的工作质量。要通过做实政治监督、加强部门协作、优化方式来发挥“巡”的优势。要以专注的精神、专精的态度、专业的水平来体现“专”的要求。要通过开展立行立改,严肃处置问题线索,抓实反馈整改来做实“改”的文章。四要大力增强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组织领导水平。有关部门要强化联动协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干部要始终保持斗争精神,推动专项巡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本次专项巡察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下旬,县委派出5个专项巡察组,聚焦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对县法院、县人社局、县金融监管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营商办)、县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来水公司、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通局等18个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对县人民银行、县供电公司、建湖生态环境局、县税务局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解。
会上,传达了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解读了县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