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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9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数:7409   分享按钮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3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6月22日,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诚恳认领、照单全收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32个问题,着力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部署推进、督查落实方面加大力度,认真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落实。

(一)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直击要害,深刻中肯。要站在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意义,把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领导,切实履行主责。6月22日上午,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后,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整改工作,督查整改进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周密部署,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32个问题,我们逐一对账,逐项梳理,逐条分析,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反复研究,制定了《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45条,逐项列出了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全局上下各负其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四)注重督查,务求整改实效。建立了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制度,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局整改办按照巡察工作计划,建立督查机制,推动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共开展督查2次,听取汇报4次,协调解决部分难点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不及时深入”问题的整改。

充分运用“市监大学堂”、学习强国等载体平台,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上面,局党委坚持做到“三个第一,三个及时”,即:在总书记讲话后第一时间内及时组织局党委中心组成员学习,在学习后第一时间内及时传达到各基层单位,在传达后第一时间内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加强研讨,将总书记有关市监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贯彻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并加以落实。今年以来,组织学习16次,组织研讨2次。

2、关于“证照分离改革覆盖区域不广”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县协调办工作部署以及全县“证照分离”改革方案中我局具体工作职责要求,协助行政审批局于8月12日组织召开“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会,对全县28个改革部门上报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解表、措施表、月报表等进行汇总,已落实取消县级层面行政审批事项10项,实施告知承诺6项、审批改备案6项、优化审批服务40项。今年7月至9月,微型餐饮和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50件,小食杂经营告知承诺1件,餐饮服务和小作坊经营优化审批服务248件。

3、关于“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工作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

认真执行省市“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要求,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全县面上的“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工作,并落实做好系统内微型餐饮备案制、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制、小食杂经营告知承诺制,餐饮小作坊经营优化审批服务,严格执行上级局“证照分离”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改革要求,取消了对上述三类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店面进行发照前的现场检查,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对基层分局是否执行到位分别于8月、9月中旬和下旬开展了4次检查,现场发现了部分分局对“证照分离”相关事项宣传未及时到位、备案和告知承诺相关材料收取不规范等2个问题,已督促分局对上述问题立行立改。今年7月份以来,全县共新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936户,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456份,其中代理人或中介帮办户数已呈减少趋势。

4、关于“牵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达不到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要求”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工作机制;针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滞后的单位,我局主动深入对相关单位进行“一对一”业务辅导和督促指导;进一步梳理完善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截至10月20日,全县32个部门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各类数据89665条,制定了323项抽查计划,337项抽查任务,三项数据量均居全市第一。

5、关于“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和转化运用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针对“2020年底全县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9.6件,低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问题,我局提请县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措施,通过加大宣传、组织和推进力度,到2021年9月底,我县有效发明专利757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42件,已达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6、关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标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针对关于县级检测机构11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标还有2项未完成”问题,2项标准分别为水表检定装置标准和玻璃体温计标准。水表检定装置标准已由县自来水公司建立水表检定装置标准,该标准已于8月底前已通过考核验收;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42号)规定,玻璃体温计是易损件只作首次检定,不作后续检定;另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玻璃)体温计凡采用CCV标志的,不需再印制CMC标记,故玻璃体温计标准已没有建标价值,不再考虑建此项标准。

7、关于“落实‘六稳六保’措施不够得力”问题的整改。

累计印发宣传单12万余张,向各类市场主体宣传取缔收费项目、暂停收取和降低收费标准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推动了各类市场市场主体发展,今年以来,全县新登记法人企业2050户,列全市第五位。

8、关于“安全监管还有死角”问题的整改。

针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无物业小区和回迁房小区电梯维保难、检测不及时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联合住建部门开展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电梯使用单位151家次、电梯390多台,发现事故隐患157条,及时督促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立案查处1起电梯安全违法行为。

针对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导致安全风险隐患加大”问题,通过深入企业宣传、加强安全责任告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承诺等方式,推进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机制尚未完善”问题,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健全完善了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责任清单等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县级重点项目”县城农贸(批发)市场食品快检室建设,投资160多万元改建升级标准化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12个,10月正常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制定全年抽检计划,计划抽检食用农产品722个批次,已抽检634个批次,占比87.8%,对45起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编印《农贸市场管理手册》《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规范管理明白卡》发至全县各农贸市场业主及场内经营者,举办食用农产品管理专题培训班2期,计80人次。

针对县城11个农贸市场中有9家尚未正常开展检测”问题,9个市场快检室已完成仪器设备配备、人员招录工作及升级维修,10月已开展正常检验工作。

针对“食品小作坊和农村自办大型家宴存在管不透、欠规范的现象”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小作坊提优升级工程和江苏省“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培育工作,力争2家通过省级验收。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和抽检检测,目前已抽检76个批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食安办[2021]8号),督促各镇(街道、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民间厨师注册管理和公示制度,强化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管理和现场指导工作。组织实施业务培训3期,计320人次,提升镇(街道、区)食安办工作人员能力。全县14个镇(街道、区)全部投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9、关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未建立”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强专业管理队伍并加强队伍管理,增加调配专业市场管理人。局已增加调配专业市场管理人员,开展市场管理的督促、指导,农产品检测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制定市场整治方案,实行市场监管干部驻场管理。已制定《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明城市创建农贸市场整治方案》,采取“全员参与、科室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实行市场监管干部驻场管理。将创建的要求、以往创建中农贸市场的弱项、几年来的创建经验等几方面予以揉合分解,分解落实到各个责任单位、各责任人。三是协调相关管理部门,促进市场内外管理协同化。目前已多次与县城市管理局沟通,加强对市场外流动摊点的管理。四是调优市场考核奖补的方法及考核细则,已对《建湖县县城农贸市场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做了调整,增加了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容,加重了历年来市场管理难题的权重。

10、关于“消费维权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开展了“清风行动”“铁拳行动”“违法营销宣传”等17次30多个关键词的专项监测,甄别了3000多条数据,移交涉嫌违法的17条信息;对市局转交的4个案件线索迅速落实处置;今年共办理涉网投诉489件,查办涉网案件8件,罚款2.56万元。通过散发宣传单、展放宣传板、户外LED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开展消费宣传引导,形成广泛宣传的浓厚氛围;发布预付卡消费及网上购物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出台《预付卡消费投诉处理指导意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着力解决预付卡消费投诉处理问题。

11、关于“执法办案不够规范有力”问题的整改。

建立案件预审、自由裁量实施细则工作制度,出台《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和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认真执行《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源管理办法(试行)》(建市监[2020]12号)规定,对科室移送的86件案源分流给综合执法大队及属地分局承办,提醒各案件承办机构对自身发现的案源进行登记管理,立案案件案源均在江苏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录入。出台《2021年度执法稽查办案工作单项考核方案》,强化目标进度督查考核,并定期通报。截至9月底,全系统立案311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7件,决定罚没405.65万元,各比去年同期上涨101.95%、49.52%、177.91%。在全市位次排名第6名,地条钢案件、侵权白酒系列案件在全市有一定影响。

12、关于“党委民主议事讨论不足”问题的整改。

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建立事前酝酿,事中沟通,事后监督等机制,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充分体现民主讨论全过程。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会办研究提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全程监督把关,坚持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融入到市监发展的各个环节。  

13、关于“抓党建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制定《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本部门党建工作,每月指导下属党支部开展支部党建工作,会同基层分局所在的党委加强对分局党支部的组织领导,将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每月工作例会听取各支部工作汇报,通过指导、考核和汇报,不断增强抓党建意识,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全面排查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15、关于“干部任免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从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干部任免程序,切实做好动议关、推荐考察关、讨论决定关、任职关,2020年12月的人事调整工作已于2021年7月全部到位。

16、关于“党建规范化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党委加强对党支部活动指导和督导,组织基层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定期对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和党日活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资料台账收集整理,并将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推促党建规范化、制度化。

17、关于“组织生活表面化”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到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做到会前沟通,会中充分开展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整改提高。8月18日下午,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有“辣味”,又有“真情”,达到了预期效果。加强对各支部的党建业务指导,严格党员“评定升”工作,完善工作内容,认真审议每一名党员评议结果,确保“评定升”工作规范严谨。

18、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系统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充分发挥支委会、党员大会作用,对发展对象严格按规定采取票决形式,杜绝讨论过程缺失、举手表决走过堂现象发生。

19、关于“党费收缴不足额”问题的整改。

各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做到帐实相符、数字准确。对未足额缴纳党费的老同志进行了党费补缴,共补缴党费1560元。

20、关于“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

“小个专”党组织进行全面摸排,对所有“非公”党组织进行登记造册,并指导辖区内“非公”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促进企业发展。七一前夕,推荐辖区内“非公”党组织党建作用发挥比较突出的企业及党员,上报市局参与基层党建“示范点”和共产党员“先锋岗”评选,并获得荣誉称号。

21、关于“两个责任尚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

在2020年度各部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各部门各岗位职责,进一步核实廉政风险岗位权力事项,梳理出台《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表(2021年度)》,对风险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表现方式、防控措施等进行细化和明确,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利用党史学习教育、“510”警示教育等活动,扎实开展日常党纪党规教育;按程序将受组织处理的党员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22、关于“担当作为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集中授课、专题培训、跟班学习等,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和担当精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整改,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大会、“12345”热线等平台曝光或交办问题的处置整改,认真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开展2021年度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坚决纠治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等机关顽疾。

23、关于“清理宕欠公款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已将我局因案件执行缴纳的30081元费用全额上缴财政。

24、关于“内部管理松散乱”问题的整改。

针对“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机关日常工作制度规范》,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针对“多次有信访举报存在吃空饷问题”问题,严抓日常工作纪律,严格考勤考绩记录,加强系统内部工作作风督查力度,定期督查各科室和部门,杜绝吃空响问题的发生。

针对“聘用人员多人工资发放存在误差”问题,加强组织人事科与财务科沟通交流核对,保证聘用人员工资及时调整和及时无误发放。

针对“注册事务所人员未按规定扣缴养老、医疗保险”问题,严格按规定扣缴注册事务所人员“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累计补扣2021年1月至3月个人养老医保部分计17282.8元,以后月份按规定正常扣缴。

针对“执法车辆加油管理不严格,部分车辆存在较多混加92、95和98不同标号的汽油现象”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执法车辆用车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车辆,执行双人加油制度。

针对基层执法用车难保证,车辆使用效率不高,调度管理不科学”问题,科学调度管理执法车辆,优先保证基层执法用车,严格控减机关公务用车。

25、关于“仍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存在”问题的整改。

针对“2018年现金发放工会福利”问题, 2018年6月29日县总工会转发新文件规定之后,我局已杜绝现金发放工会福利现象。

针对“未按规定收缴工会会员费,在编人员象征性每月缴1元,聘用人员未缴纳”问题,规范工会会员费扣缴,按工资千分之五标准收取工会会员费,已于6月份整改到位。

针对“各分局个人伙食费全部由单位承担”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补缴伙食费个人承担部分,并于2021年8月6日上缴县纪委廉政账户。

针对“聘用人员绩效工资违反《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问题,认真落实《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组织人事科严格按标准制定聘用人员工资基数,财务科严格按工资基数标准发放工资。

26、关于“工程管理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县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对大额政府采购实行由局办公室、使用单位、财务、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派员参加,严禁下属单位自行采购,对无预算的采购、应招投标而未招投标、应签订合同而未签订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一律不得报支,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制定设备维修与耗材采购全年计划,建立健全维修与采购台账资料,并落实专人保管合同、清单及验收手续等原始材料。

27、关于“财务监管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票据清单附件完整、真实,财务票据不齐全、报批不规范严禁入账;规范职工工会福利发放、签领程序,签领表注明时间、物品和价值,原始签领表作为发票报销附件入财务账册;严格财务审核把关,补齐维修及保洁明细清单并长期执行;规范各分局食堂帮厨费用,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及时调整不规范财务账目,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财务处理水平。

28、关于“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

针对“在违反公务用车规定方面,消费者协会名下的别克商务用车有时作为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问题,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公车调派,严禁使用下属单位公车。

针对政务公开制度工作日常化方面,增强“人事任免、财务收支、执行费用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的透明度”执行还不到位”问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做好人事任免、财务收支、执行费用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监督。

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强化财务审计实际未执行”问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坚持年度审计、离任审计、重大支出一事一审,促进财务审计制度化、程序化。

针对招待费‘一票三单’附件不全问题已经整改,但未能举一反三,又发生了其他方面票据附件不全问题”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其他支出管理,坚持做到无预算不报支,无发票不报支,附件不全不报支,审批手续不全不报支,无验收手续工程项目不报支等“五个不报支”。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29、关于“落实机构改革工作进度不快”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局机关、派出机构及综合执法大队的人事调整,共任免交流干部36人,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关于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机构改革问题,一是县综合中心已取得独立法人资质,统一对外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服务;二是积极推进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配置工作,目前已完成相关人员推荐程序。

30、关于“超额使用聘用人员,机关抽借用下属人员较多,混编混岗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

针对“超额使用聘用人员”问题,我局已成立了编外用工清理领导小组并制定清理方案,于年底前完成清理,并形成长效机制。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县编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好审批备案制度。

针对“机关抽借用下属人员较多”问题从严控制向基层借用人员,现已有4名借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针对“混编混岗”问题,通过申请,今年编办同意我局招录5名公务员。今后将通过增加编制内人员来压减编外用工人员,逐步解决混编混岗问题。

31、关于“资产管理存在一定漏洞风险”问题的整改。

房产出租已委托第三方评估,走公开招租程序;查找到各乡镇个私协办公用房固定资产账记在建湖县个体私营协会账上,该单位独立核算,属于社团资产。徐东路4间菜场门面房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评估后入账;人民南路275号原药监所房屋门窗损坏、屋顶漏雨、楼板腐烂,一直没有使用,将建议县城投公司收储。

32、关于“督查、审计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

关于“2019年4月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提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因编制限制原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将坚持长期整改,推动逐步解决。

关于部分省级专利奖补资金未及时下发”的问题,2019年度省级奖补资金未兑现部分已与2019年度县推进聚力创新八条政策奖励资金统筹使用;2020年11月30日,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排2019年度县推进聚力创新八条政策奖励资金的请示》提交县政府;2021年8月14日,县长办公会讨论了县科技局提交的《2019-2020年度县科技创新奖励资金兑现方案》,并原则同意,奖励资金正在兑付。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局党委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68782015;电子邮箱jhgsjbgs@126.com。

 

 

 

 

 

 

 

 

        中共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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