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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1/6/3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数:903   分享按钮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科技局等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5月27日起,县委第五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项巡察见面沟通会暨专题汇报会。
      会上,陈汝平指出,一要深刻认识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开展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推动建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二要始终全力支持配合。被巡察党组织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巡察组的巡察监督。三要强化作风纪律,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察组充分了解整体状况,全面掌握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并代表被巡察党组织表态,将高度重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密切配合,全心服务巡察工作;严格整改,着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根据安排,县委巡察组在巡察工作期间从2021年5月27日—6月30日,设联系电话和接收短信手机号码:15345278807;电子信箱:517852569@qq.com。联系信箱:建湖县委巡察办(县教育大楼816办公室),邮政编码:224700。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专项巡察所涉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在优化政务环境、投资环境、市场环境等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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